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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建中心召开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动员暨学习大会 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16

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核心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进集中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文化建设,6月9日上午,省公建中心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暨学习大会,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李爱国,省公建中心副总经理、安委会副主任娄永峰,副总工程师、安委办主任林波,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在宁员工及集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宁外项目主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质量安全部经理于浩主持。

质量安全部介绍了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召开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及预期目标,工程管理部介绍了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月工作计划,林波副总工程师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宣贯解读,并主持发起“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倡议。

娄永峰副总经理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并指出公共工程建设在安全生产方面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求各参建单位务必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牢守稳安全生产底线,打造政府投资项目平安示范工程。

李爱国调研员对省公建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推进做出了充分肯定,指出省公建中心及各集中建设参建单位要增强使命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统筹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紧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并向省公建中心及各项目参建单位提出了切实的建议和要求。

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学习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教片《奋进》。

在中心动员学习大会的引领下,各集中建设项目现场也纷纷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月教育活动,包括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月动员会,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系列文件精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及火灾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等。上述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推动集中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省公建中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务求安全生产各项举措落实落地,确保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集中建设项目安全、平稳、有序推进,以零事故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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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建中心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动员暨学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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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建中心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动员暨学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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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院牛首山分院一期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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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一期一标段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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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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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体育馆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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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妇幼保健院门急诊前地下车库项目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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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震模拟振动台实验室项目组织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